太仓市:切实做好在职死亡人员遗属待遇发放工作
为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及其遗属的合法权益,太仓市社保中心不断优化办理流程、补齐服务短板,用心用情、规范高效做好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死亡后的遗属待遇发放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要求,以求遗属待遇发放工作“办得好、办得准”,在经办过程中给予明确性答复和高效化指导,减少了群众办事的来回奔波。
二是运用部级系统,细化经办处置。充分利用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遗属待遇经办模块,核查在职死亡人员各地所有参保缴费情况,精准确定遗属待遇领取地。针对太仓市属于待遇领取地的情形,及时通过部转移系统发函联系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协查确认其他参保地的缴费年限情况;对申办人提出核定视同缴费年限要求,经办人员按照遗属提供在职死亡人员人事档案信息,联系行政科室核定,确保业务经办流程规范、核算遗属待遇准确。针对将太仓市作为省内最后养老保险关系地的情形,及时回函反馈参保人员在我省的实际缴费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清退。
三是发放管理规范,支付快捷便民。为有效防范遗属待遇发放风险,按照国家文件规定要求,统一将在职死亡人员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至在职死亡人员生前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同时高效利用太仓社保小蜜蜂帮代办,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确保群众申领遗属待遇不扑空、不折腾、不难办。
(太仓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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