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5年第15期),涉及太仓市3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妃子笑荔枝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浏河镇新怡客超市购进的妃子笑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浏河镇新怡客超市共购进该批妃子笑荔枝10公斤、销售10公斤,货值210.26元,妃子笑荔枝全部销售完毕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二、青椒(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城厢镇李韦芳蔬菜经营部购进的青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城厢镇李韦芳蔬菜经营部共购进该批青椒(辣椒)30公斤、销售30公斤,货值180元,青椒(辣椒)全部销售完毕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沃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城厢镇冯军洲水果经营部购进的沃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城厢镇冯军洲水果经营部共购进该批沃柑60.5公斤、销售60.5公斤,货值605元,沃柑全部销售完毕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