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嘉晖地产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25年8月7日对你单位报审的常熟市嘉晖地产有限公司“琴川街道汇龙路以东、琴川大道以北地块项目3-1#、3-2#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单位,请督促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
附件:
常熟市“琴川街道汇龙路以东、琴川大道以北地块项目3-1#、3-2#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