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劣V类河道整治工作程序,市水务局、市污防和太保办近期对昆山市、吴中区上报的本年度第三批申请销号河道进行书面审核、现场审查和水质抽测,并召开审查会,认定5条河道符合准予销号条件,3条河道符合准予销号条件,3条临时销号河道准予销号(详见附件表格),现将具体河道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市河长办联系。
联系电话:0512-67085111;
通信地址:苏州市玉山路11号,苏州市水务局(市河长办);邮编:215011。
苏州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
